坪山概况区划
为推进以大工业区为中心的坪山新城的统筹发展,促进全市区域协调发展,全面提升城市化水平,深圳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大工业区及坪山、坑梓街道的基础上,建立坪山新区。
深圳坪山新区行政区划内下辖深圳市大工业区、坪山街道和坑梓街道。目前的坪山、坑梓两街道办事处现有机构及龙岗区职能部门在两街道设立的派出机构和人员编制将成建制划转至新区管委会,市与新区的事权原则上按现有市、区事权划分,新区的人大、政协及检察院、法院工作隶属关系不变,新区的国民经济统计将计入龙岗区。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决定,原“深圳市大工业区(广东深圳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深圳市坪山新区管理委员会(简称‘新区管委会’)”,加挂“广东深 圳出口加工区管理委员会”牌子,相应成立中共深圳市坪山新区工作委员会(简称“新区党工委”)、中共深圳市坪山新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简称“新区纪工 委”)。新区党工委为市委的派出机构,与管委会合署办公。新区管委会为市政府派出机构,管理坪山、坑梓两个街道办事处,全面负责坪山新区经济发展、城市建 设和管理、社会事务管理工作,按正局级建制。
深圳坪山新区管委会下设9个局、办:综合办公室、纪检监察局(审计局)、组织人事局(编办)、经济服务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大队)、发展和财政局、社会管理局、公共事业局、城市建设局(公路局)、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