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刑警副大队长江俊杰中秋夜殉职

在刚刚过去的中秋之夜,年仅32岁的普宁市公安局刑警副大队长江俊杰在整治一线工作中累倒。他的感恩奉献精神让普宁人民、揭阳人民为之感动,他的故事,将人民警察的光辉形象再次树立。

江俊杰,普宁人,1998年毕业于广东警校,之后进入普宁公安局工作,生前任普宁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副大队长兼综合行动队队长。2009年10月3日牺牲,享年32岁。

江俊杰的事迹引起了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厅长梁伟发的高度关注,专门作出批示:“认真总结该同志事迹上报表彰宣传”。10月9日,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向公安部申报,追授江俊杰“全国公安战线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并号召全省公安民警向其学习。

江俊杰的追悼会上

江俊杰的追悼会上

铁山俯首,练江含悲。10月10日,千名群众自发参加了江俊杰的追悼会。人们在挥泪悼英雄的同时,也在传颂着英雄的事迹。

10月10日上午,1300多人参加了江俊杰的追悼会。省公安厅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厅长罗娟代表省委常委、省公安厅厅长梁伟发专程参加了江俊杰的追悼会,并向江俊杰家人表示沉痛哀悼和慰问。

参加追悼会的还有揭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局长周新全,普宁市领导,省、市公安部门有关领导以及江俊杰同志生前友好及社会各界人士。

致命的“7·09”专案:

今年7月9日上午9点左右,揭阳普宁警方城南派出所接警称,在流沙南开服装厂的当地架山镇人邱某鑫被杀死在自己的服装厂内。当地警方刑警大队和派出所侦查技术民警赶到现场,并组成专案组开展侦查。

由于案发时间为晚上,且找不到目击者,案件几乎没有线索。江俊杰所在的班底第一个扑了上去,对案件进行排查。“江警官经常到我们家来取证,调查线索。”邱某鑫的叔叔向本报记者回忆,“他基本上每天都来一次。”除了去邱家取证,大量的调查工作也由江俊杰所在团队来负责。两个多月后,一个作案犯罪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9月28日之后,江俊杰和他的团队抓获凶犯后进行了审讯。凶犯刘某富交代,当时自己伙同鲁某及“长毛”(在逃)窜至流沙南街道芳草洋一带的一座房屋,先用工具割断窗口防盗网一条水管,随后鲁某和他各持一把弹簧刀进入房内,准备盗窃时被邱某鑫发现,双方发生搏斗,事主被其用刀刺伤,同时刘某富左手被刀割伤。两凶犯拿走事主两部手机并逃离现场。8月中旬,两凶犯将抢得的诺基亚手机卖掉。

案件告破,而这个答案的获得,让江俊杰付出了生命的代价。10月3日,江俊杰因病毒性心肌炎终告不治,享年32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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